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3463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7〕123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1-04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通知》(国发〔2016〕68号)的精神,现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予以取消。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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